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1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804號聲請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北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7年度執聲字第102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傷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
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甲○○因傷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經確定在案,有判決書3份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參。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育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淑琪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例│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6.10.04│97.01.25│97.01.25││││││├───────┼───────┼───────┼───────┤│偵查(自訴)機│士林地檢96年度│士林地檢97年度│士林地檢97年度││關年度及案號│毒偵字第2258號│毒偵字第278號│毒偵字第278號││││││├───┬───┼───────┼───────┼───────┤││法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2259號│409號│409號││事實審├───┼───────┼───────┼───────┤││判決│97.01.31│97.06.09│97.06.09│││日期││││├───┼───┼───────┼───────┼───────┤││法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易字2259│97年度訴字409│97年度訴字409││││號│號│號││├───┼───────┼───────┼───────┤││判決確│97.04.14│97.07.07│97.07.07│││定日期││││├───┴───┼───────┼───────┼───────┤│備註│士林地檢97年度│士林地檢97年度│士林地檢97年度│││執字第2652號│執字第4663號│執字第4663號││││││└───────┴───────┴───────┴───────┘┌───────┬───────┬───────┐│編號│4│5│├───────┼───────┼───────┤│罪名│傷害│傷害│││││├───────┼───────┼───────┤│││││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6.05.27│96.05.23│││││├───────┼───────┼───────┤│偵查(自訴)機│士林地檢96年度│士林地檢96年度││關年度及案號│偵字第6740號│偵字第6740號│││││├───┬───┼───────┼───────┤││法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826號│826號││事實審├───┼───────┼───────┤││判決│96.11.23│96.11.23│││日期│││├───┼───┼───────┼───────┤││法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826號│826號││├───┼───────┼───────┤││判決確│97.08.01│97.08.01│││定日期│││├───┴───┼───────┼───────┤│備註│士林地檢97年度│士林地檢97年度│││執字第5008號│執字第50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