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度金上訴字第28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金上訴字第2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上訴字第28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289號上訴人即被告 曾湘云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金易字第8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67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本院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13年9月19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陳中和
法官莊崑山法官林柏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
書記官陳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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