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審易字第66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審易字第668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4303號、第695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丁○○與告訴人乙○○前為曾有親密關係之男女朋友,兩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被告明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08年1月7日核發107年度家護字第847號民事通常保護令,命其不得對告訴人丙○○、戊○○及乙○○等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並不得對告訴人乙○○、乙○○之父母丙○○、戊○○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及通信等行為,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1年,於上開保護令有效期間之附表所示期間,為以下行為:
㈠被告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及違反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
之犯意,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處所,為附表一所示之行為,而以此方式違反上開保護令而騷擾乙○○、丙○○及戊○○,且貶低戊○○、丙○○及乙○○名譽。
㈡被告以違反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之犯意,於附表二所示之時
間、處所,為附表二所示之行為,而以此方式違反上開保護令之規定而騷擾乙○○、丙○○及戊○○。
因認被告就犯罪事實欄一、㈠部分,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嫌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違反保護令罪嫌。就犯罪事實欄一、㈡所為,係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違反保護令罪嫌等語。
二、按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所謂「同一案件」,乃指前、後案件之被告及犯罪事實俱相同者而言,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發生訴訟繫屬,即成為法院審判之對象,而須依刑事訴訟程式,以裁判確定其具體刑罰權之有無及範圍,自不容許重複起訴,檢察官就同一事實,無論其為先後兩次起訴或在一個起訴書內重複追訴,法院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就重行起訴之同一事實部分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以免法院對僅有同一刑罰權之案件,先後為重複之裁判,或更使被告遭受二重處罰之危險,此為刑事訴訟法上「一事不再理原則」。而所稱「同一案件」包含事實上及法律上同一案件,舉凡自然行為事實相同、基本社會事實相同(例如加重結果犯、加重條件犯等)、實質上一罪(例如吸收犯、接續犯、集合犯、結合犯等)、裁判上一罪(例如想像競合犯等)之案件皆屬之(最高法院60年台非字第77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被告因涉嫌於108年間,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加重誹謗、
公然侮辱、及違反上開保護令之犯意,透過手機或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可瀏覽之Facebook、INSTAGRAM、DCARD等社群網站上,接續張貼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言論之文字內容、照片,供連結至該網頁之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觀看,足以貶損告訴人乙○○、丙○○及戊○○之人格、名譽及貶低其社會評價,對告訴人乙○○、丙○○及戊○○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而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違反保護令等罪嫌,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8年11月19日以108年度偵字第17042號、第20147號提起公訴,並於同年12月19日繫屬於本院,由本院以108年度審易字第3450號案件審理(下稱:前案)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前案起訴書等在卷可稽。
㈡觀諸本案起訴書所認定之犯罪事實與前案起訴書所載之犯罪
事實,均為被告接續於108年間為之,犯罪時間密接、犯罪對象同一、被害法益相同、犯罪態樣亦均係透過Facebook、INSTAGRAM、DCARD等公開社群網站,張貼不實文字、照片之方式,指控告訴人乙○○始亂終棄、欺騙感情、告訴人戊○○及丙○○未善盡其責,反而包庇該不良行為等情,並依此手段為騷擾行為,是前案與本案檢察官起訴書所示被告對告訴人等犯加重誹謗、違反保護令等罪之犯罪事實同一,而應論以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當屬同一案件,依前揭規定及說明所示,應為前案起訴效力所及,不得另案再行起訴,本院於前案自應就本案所指被告所為前揭犯行部分,一併予以審究。從而,檢察官即不得就為前案起訴效力所及之本案涉犯加重誹謗、違反保護令罪犯行,再向本院提起公訴,否則即屬重行起訴,則檢察官就業經起訴之同一涉犯加重誹謗、違反保護令罪案件,復於109年3月13日以109年度偵字第4303號、第6955號提起公訴,並於109年3月26日繫屬於本院,而由本院以109年度審易字第668號案件審理(即本案),此有加蓋於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移送函上之本院收狀戳章為憑,故本案顯有就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之違誤,揆諸上揭規定及說明,本案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甲○○偵查起訴,由檢察官黃明絹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潘長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許雅琪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附表一:
┌──┬──────┬────────────────┬─────┬─────┐│編號│日期時間│張貼之內容│張貼之處所│告訴人│├──┼──────┼────────────────┼─────┼─────┤│1│108年10月12│文字:│臉書社團:│戊○○、施│││日18時6分許│某為風評極差的老師,請你的好棒棒│靠杯龍華│○○││││兒子嘴巴放乾淨一點,射別人嘴巴跟││││││射他媽的陰道是多麼依俗,任誰看到││││││都覺得你們這家人家庭教嚴重失敗││││││。│││├──┼──────┼────────────────┼─────┼─────┤│2│108年8月19│文字:│DCARD論壇│戊○○、施│││日0時55分許│老師:你知道你兒子欠錢不還嗎?龍││○○│││、同年11月1│華女大生控訴○○資X系教授的兒子│││││日16時14日許│在她交往其(期之誤)間借錢跟攝影││││││朋友吃飯不還錢,發生關係後事後要││││││都是男方叫女方買藥吃藥叫...│││├──┼──────┼────────────────┼─────┼─────┤│3│108年11月1│圖片:戊○○、丙○○之照片│DCARD論壇│戊○○、施│││日16時14日許│文字:││○○││││這位同學一而再再而三擅闖大樓及百││││││貨公司,父母嚴重包庇不能再裝沒事││││││了吧!││││││被他騙的女生從○○科大○○系大四││││││生未成年女前公司女主管同事都是他││││││的感情玩物,不僅當事人指控不富事││││││後藥錢還跟女生借錢不付房間旅館也││││││不分攤錢,脫序誇張的行為真令人髮││││││指。│││├──┼──────┼────────────────┼─────┼─────┤│4│108年11月21│圖片:丙○○、戊○○、乙○○、施│DCARD論壇│戊○○、施│││日0時34分許│○○之合照││○○││││文字:││││││姐姐的男友說她嘴巴是飛機杯││││││你怎麼不說你的屌跟品格家教都多麼││││││噁心骯髒!││││││你們家真是他媽沒水準到極點。│││├──┼──────┼────────────────┼─────┼─────┤│5│108年3月29│圖片:丙○○Instagram帳號頁面│「Sarena│戊○○、施│││日18時45分許│截圖│0000」於上│○○││││文字:這個人就是包庇擅闖廣三跟踩│開貼文之回│││││圓山大樓的樓敗壞社會的乙○○爸爸│覆││├──┼──────┼────────────────┼─────┼─────┤│6│108年6月11│圖片:乙○○之照片│丁○○申設│戊○○、施│││日12時54分│男20歲,施,謙IG:000.0│之暱稱「│○○││││劈腿去年當街毆打我讓我懷孕後又棄│Crystal00│││││之不理身心受創。目前他又再繼續違│」發表時臉│││││法拍照拍照,IG放了一堆爬樓的違法│書「攝影師│││││照片,之前去廣三sogo拍亡美照還被│模特兒黑名│││││媒體爆料,這男的媽媽是 聖約翰 資管│單討論版」│││││系的戊○○,前陣子還打到我公司詆│內│││││毀我一堆有的沒的,二度創傷,如果││││││還有人跟他拍照請小心別被他騙了,││││││目前遭到檢察官起訴!還有繼續跟他││││││拍照的人就小心一點,他射後不理,││││││毆打女人,還裝沒事在外騙人!││││││我實話實說,他們家只想花錢了事解││││││決這問題,道歉完全都是顯出來給大││││││家看的,完全毫無悔意!我實話實說││││││,他完全沒有半點悔意!請媒體跟我││││││聯絡,我有很多這一家人的獨家可以││││││爆料│││├──┼──────┼────────────────┼─────┼─────┤│7│108年10月28│圖片:眼睛部分馬賽克之乙○○之照│DCARD論壇│乙○○│││日16時23分│片││││││北大男1000請把欠女生的旅館錢還清││││││代PO││││││我們是不在意你這個北大男跟 東吳 日││││││文女開房拉!但是請你這位北大先生││││││把欠前前前女友的旅館費跟前女友旅││││││館費吃飯錢給付清好嗎!?│││├──┼──────┼────────────────┼─────┼─────┤│8│108年11月1│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日19時10分許│文字:││││││你總共跟我朋友上床52次││││││兩次在你家公園野外無戴套││││││開房的錢你也只有付首府旅館跟美莊││││││的錢而已││││││施1謙請你把跟我朋友去旅館打泡開││││││房的錢付清││││││百麗旅館,金色年代,馥麗旅店││││││去年你無套內射打炮完了乾你就封鎖││││││我朋友││││││可是他不是炮友她是你的女朋友││││││請有guts一點,吃軟飯很沒擔當││││││有錢買的起空拍機跟相機跟你旁編的││││││薛女友吃西堤跟火鍋應該有錢付旅館││││││房間的錢吧!│││├──┼──────┼────────────────┼─────┼─────┤│9│108年10月28│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日23時18分許│文字:││││││喔喔喔跟幾任女友開房要付錢啦││││││空拍機相機買了代表你有錢啊!││││││ 東華 教授的兒子都這麼沒風度連坐愛││││││也只會了自己屌爽~錢都沒付給女生││││││買單真的很好意思││││││東吳女跟小氣男打炮他有付旅館錢嗎││││││,無套內射要小心懷孕他不會負責的│││├──┼──────┼────────────────┼─────┼─────┤│10│108年11月2│圖片:乙○○之影片截圖│DCARD論壇│戊○○、施│││日5時51分許│文字:││○○、││││你父母是什麼樣的人,學生門都有眼││││││睛都有心…你以為學生都不評論,那││││││是因為她們說了怕被你爸當掉他們,││││││不是當教授就高高在上,更何況是不││││││怎麼樣大學的教授…你怎麼好意思你││││││父母教你貪小便宜跟賴皮嗎?身教大││││││於言教,看來你被教的蠻失敗的!…││││││男生出一張嘴吃軟飯,你父母真會教││││││你│││││├────────────────┤├─────┤│││他找你去派出所談,你卻你當街打了││乙○○││││她...因為你就是個表裡不一的媽││││││寶...你父母教你貪小便宜跟賴皮││││││嗎?身教大於言教,看來你被教的蠻││││││失敗的...男生出一張嘴吃軟飯,││││││你爸媽真會教你。│││├──┼──────┼────────────────┼─────┼─────┤│11│108年11月7│圖片:戊○○、丙○○之照片(附註│DCARD論壇│戊○○、施│││日23時27分許│:○○科技大學○○系副教授丙○○││○○││││【左】)文字:││││││注意@龍X○○系副教授兒洩漏個資││││││○○○○施老師…你這個兒子的爸怎││││││麼不敢接媒體電話…除了違法牌樓空││││││拍上新聞現在初社會在銀行工作洩漏││││││個資也沒什麼職業道德!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覺得自己的玵子做這些行為││││││很優秀還在課堂上說給你的學生聽~││││││別神隱接受媒體採訪阿│││││││││├──┼──────┼────────────────┼─────┼─────┤│12│108年11月3│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日12時12分許│ 施男 目前罪刑││││││傷害罪起訴結案:拘役10天或易科罰││││││金1萬,民事賠償80萬。││││││妨害名譽:移送地檢署││││││洩漏個資:移送地檢署,已告知銀行││││││及媒體││││││女方原定跟師男去派出所討論但後來││││││爽約收回封鎖對方,女方才會去他公││││││司找他,再者,法律沒有裁定女生有││││││跟蹤,完全是施男被害幻想症的發言││││││複習一下施先生ig沒告知的事││││││上網交一個未成年成年開房間,同時││││││劈腿愛上打工同事同開房多次無套內││││││射,怎麼這些都布在ig上坦承告知天││││││下呢~00000│││├──┼──────┼────────────────┼─────┼─────┤│13│108年11月7│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日22時39分許│文字:1000你金色年代房錢還沒付││││││1000││││││你跟你的小短腿在金色年代開房打砲││││││錢要記得還給你洩漏個資的小短腿。│││├──┼──────┼────────────────┼─────┼─────┤│14│108年11月8│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日0時15分許│文字:││││││施先生,你對我朋友做的任何事你自││││││己心裡有數玩弄感情無套內射││││││射後不理││││││你說他過份││││││你怎麼不說你自己的這些行為更過份││││││以為封鎖就沒事││││││以為逃避就沒事││││││那你錯了││││││你對她說的羞辱││││││你對她打的腦傷││││││你對他洩漏個資││││││你對他做的一切才過份吧││││││開房錢他先墊││││││有工作就把機會先跟你說││││││你講不得就封鎖別人││││││你爸媽說幾句你就跟他隨便分手││││││你讀北大朋友都是她學生的高中同學││││││這世界就是他媽的小││││││在(再之誤)怎麼過分也沒有你做的││││││這些靠北事││││││她跟你共同朋友都知道她對你比較好││││││你這樣對他就是自找死路││││││法院見很多次了個性態度也是靠北││││││到極點││││││下是就是議員開說明會說明了│││├──┼──────┼────────────────┼─────┼─────┤│15│108年3月31│文字:│丁○○以臉│乙○○│││日某時│更:昨天還不是曬闖民宅拍照一點毀│書暱稱「鄭│││││(悔之誤)都沒有│秀」於爆料│││││父母知情但包庇│公社張貼│││││龍華科大施副教授兒子爆出除了闖精││││││ 華成 台北各大樓拍照還到處騙色錢鎮││││││子還上mentor網站跟未成年學生要││││││求當男女朋友想過夜想上床,同時又││││││交女模女友,對外都說單身,相同手││││││法令人髮指!許多女生被騙失身!約││││││拍小心,請別上當。│││├──┼──────┼────────────────┼─────┼─────┤│16│108年4月11│圖片:乙○○之照片│丁○○以臉│乙○○│││日7時48分許│文字:│書暱稱「鄭│││││更:昨天│秀」於爆料│││││還不是曬闖民宅拍照一點毀(悔之誤│公社張貼│││││)都沒有││││││父母知情但包庇││││││龍華科大施副教授兒子爆出除了闖精││││││華成台北各大樓拍照還到處騙色錢鎮││││││子還上mentor網站跟未成年學生要││││││求當男女朋友想過夜想上床,同時又││││││交女模女友,對外都說單身,相同手││││││法令人髮指!許多女生被騙失身!約││││││拍小心,請別上當。│││└──┴──────┴────────────────┴─────┴─────┘附表二:
┌──┬───────┬─────────────┬─────┬────┐│編號│日期時間│張貼之內容│張貼之處所│告訴人│├──┼───────┼─────────────┼─────┼────┤│1│108年9月22日│文字:施○○的兒子之前被叛│臉書社團:│戊○○、│││10時29分許│(判之誤)傷害罪刑、還是到│靠杯龍華│丙○○││││處違法爬樓拍照ㄟ恐怖情人│││├──┼───────┼─────────────┼─────┼────┤│2│108年10月8日│○○系的 旺旺 旺好施到底有沒│臉書社團:│戊○○、│││某時│有教他兒子擅闖大樓是違法│靠杯龍華│丙○○││││的阿~老師不是很注重教││││││嗎?怎麼自己的兒子教成這││││││樣│││├──┼───────┼─────────────┼─────┼────┤│3│108年10月11日│資管系的 汪汪汪 老師教出來的│臉書社團:│戊○○、│││5時57分許│兒子除了爬樓違法以外,他私│靠杯龍華│丙○○││││底下也是是會講這種話的人附││││││圖只要說他爬高樓說他不是都││││││酸民他都叫這些酸民們吃懶叫││││││,旺旺的兒子真的好棒棒呢│││├──┼───────┼─────────────┼─────┼────┤│4│108年7月16日│圖片:戊○○與乙○○於新北│丁○○申設│戊○○、│││不詳時間│地院走廊之照片│之│丙○○、││││文字:就像我發現我懷孕了,│instagram│乙○○││││他就提了分手,封鎖了我。找│帳號「│││││不到他,一個人哭著忍著不知│000000.00│││││道該怎麼辦│」之頁面││││││││├──┼───────┼─────────────┼─────┼────┤│5│108年11月15日│圖片:戊○○之照片│臉書社團:│戊○○、│││0時44分許│文字:張老師要交銀行而以不│靠杯龍華│丙○○││││能洩漏個資│││├──┼───────┼─────────────┼─────┼────┤│6│108年11月13日│ 老施 要教學生不能隨便洩漏個│臉書社團:│戊○○、│││1時19分許│資│靠杯龍華│丙○○│├──┼───────┼─────────────┼─────┼────┤│7│108年11月18日│老師銀行兒│臉書社團:│戊○○、│││20時45分│洩漏女友銀行個資&打女友受│靠杯龍華│丙○○││││傷吃藥│││├──┼───────┼─────────────┼─────┼────┤│8│108年3月17日│圖片:戊○○之照片│臉書社團:│戊○○、│││後某時│文字:爬違樓ㄟ勞北 老木 │爆料公社│丙○○│├──┼───────┼─────────────┼─────┼────┤│9│108年9月30日│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13時38分許│文字:#媒體請進_大學生違││││││法闖高樓拍照帶裸女幹嘛啦││││││日前台北有1女3男潛入台北││││││高樓看夜景拍照成員:東吳││││││日文系大四、北大企管進修部││││││大一、亞洲法律大四,剛滿18││││││歲的少年,歲數約莫是21左右││││││啊,不知道媒體是否知道這台││││││北高樓在哪?再不然可以請北││││││大企管進修部的同學說明一下││││││嗎?你們父母都知道闖高樓拍││││││照是違法的吧??大學學校交││││││你們這些喔喔對了亞洲大學法││││││律系的學生你幹嘛要到裸女違││││││法爬樓啊??是因為被劈腿心││││││受傷所以要帶裸女散心嗎?│││├──┼───────┼─────────────┼─────┼────┤│10│108年9月30日│圖片:乙○○之照片│││││16時34分許│文字:#媒體請進_大學生違││││││法闖高樓拍照帶裸女幹嘛啦││││││日前台北有1女3男潛入台北││││││高樓看夜景拍照成員:東吳││││││日文系大四、北大企管進修部││││││大一、亞洲法律大四,剛滿18││││││歲的少年,歲數約莫是21左右││││││啊,不知道媒體是否知道這台││││││北高樓在哪?再不然可以請北││││││大企管進修部的同學說明一下││││││嗎?你們父母都知道闖高樓拍││││││照是違法的吧??大學學校交││││││你們這些喔喔對了亞洲大學法││││││律系的學生你幹嘛要到裸女違││││││法爬樓啊??是因為被劈腿心││││││受傷所以要帶裸女散心嗎?#││││││東吳大學日文系#薛○○#台││││││北大學企管系進修部#乙○○││││││#亞洲大學法律系#林○○│││├──┼───────┼─────────────┼─────┼────┤│11│108年12月1日2│圖片:乙○○之照片│DCARD論壇│乙○○│││1時12分許│文字:││││││#幫高調_這對男女擅闖大樓││││││,社會版累犯!拍照的銀行行││││││員還會洩漏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