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7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9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加重詐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978號
109年度訴字第1047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懿峰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蘇品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
書記官林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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