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度交聲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交聲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5年度交聲更字第7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異議人即受處分人乙○○送達代收人甲○○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於民國95年2月23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投監四字第裁65—CG0000000號),聲明異議,經本院於95年5月9日裁定(95交聲字第90號)後,異議人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95年6月30日(95年度交抗字第409號)將原裁定撤銷,發回本院,茲由本院更為裁定如下:
主文原處分撤銷。
理由
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下稱異議人)聲明異議及抗告意旨略以:異議人北上求職,並未住於戶籍所在地,且因租屋房東不願讓其將戶籍遷入等因素,致其每次罰單都未能在時效內收受而未能遵期繳納,並因之受加倍處罰,其實願繳納原本未經加罰的罰金等語並基此為由聲明異議。
二、原處分機關說明意旨略以:異議人乙○○於民國93年3月22日上午4時54分許駕駛車號00—6123號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北縣○○鎮○○○路竹圍處,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下稱原舉發單位)逕行照相舉發「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行駛公路違規」,且因異議人未於應到案日期前繳納罰鍰,原處分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4條規定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54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該裁決書亦已經郵局以雙掛號郵寄異議人之戶籍地址「南投縣○○鎮○○路234之3號」,並於95年3月3日上午9時寄存於草屯郵局辦理寄存送達。
三、按處理違反道交通管理事件,有關文書送達之程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又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於應送達之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再送達不能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前項情形,由郵政機關為送達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級處理細則第5條、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第73條第1項及第74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本件卷內查無原舉發單位之舉發通知單送達異議人之送達證書,而原處分機關亦稱原舉發單位之違規通知單之移送聯、迴覆聯、採證照片均未移送原處分機關,此亦有原處分機關95年4月27日中監投字第0950006299號函附卷可憑,是本件原舉發通知單是否合法送達予異議人,已欠明瞭。再本件原分機關裁決書,雖經交由郵政機關於95年3月3日向異議人位於南投縣○○鎮○○路234之3號住所為送達,因未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本人,亦無受領文書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受送達處所接收郵件人員,而將該送達文書寄存於草屯郵局,此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送達證書、法務部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一份附卷為憑,然查卷內所附之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送達證書內容,固有勾選寄存於草屯郵局之登載,卻無在上開送達證書之「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之□欄予以註記或勾選,足認郵政機關,並無作2份送達證書,並黏貼及轉交、置放於適時位置,揆諸前揭規定,本件裁決書亦難認有完成寄存送達之要件,而生寄存送達之效力。
四、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規定,交通法庭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或聲明異議雖無理由而原處分不當或違法者,應以裁定將原處分經聲明異議之部分撤銷,並自為裁定。然此係指受罰主體以及行為違規之整體事實(含舉發通知單及裁決書是否踐行合法通知程序)已屬明確無瑕者。惟本件裁罰已有如上疵議,基於原處分所據基本事實之舉發通知單、裁決書,異議人是否確已收悉之前提行政程序,已堪置慮,該行政程序非屬法院得命為補正事項,本件原處分機關就原舉發通知單是否合法之送達,尚有疑慮之下,即遽予裁罰,難謂適當,致異議人有失公平處遇之虞,造成差別行政處遇,自有未洽;又本件裁決書亦尚未送達予異議人,亦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1項所定之20日法定期間計算之問題。從而,原處分機關之裁決及送達,均非合法,原處分應予撤銷。應發回原處分機關,由原處分機關將舉發通知單重新送達後,再行依法裁決,並再送達異議人。
六、據上論斷,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7月21日
交通法庭法官黃益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中華民國9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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