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227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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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22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2277號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琮陽 上列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YURIKEDIANSEPTIANASARI(中譯: 尤莉苛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相對人YURIKEDIANSEPTIANASARI(中譯:尤莉苛)(護照號碼:M0000000號)之護照影本或居留證影本,以供本院審核。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陳怡君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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