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36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3622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葉暉廷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違約金之迄日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書記官陳貴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