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4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411號原告 畢慧翠 被告 丁淑娟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79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詹尚晃
法官吳致勳法官施君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書記官陳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