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9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969號原告 李美株 即健業工程行訴訟代理人 王仁傑 被告民進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覺非 訴訟代理人 洪榮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
書記官蘇嬿合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9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969號原告 李美株 即健業工程行訴訟代理人 王仁傑 被告民進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覺非 訴訟代理人 洪榮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
書記官蘇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