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711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71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7119號聲請人興創有限合夥法定代理人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承鑫家具有限公司陳沛承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陳沛承」之身分證字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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