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56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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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5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569號聲請人 郭鑾玉 代理人 吳淑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573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宋家瑋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書記官黃伊媺┌─────────────────────────────────────────────┐│股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56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81ND0000000│30│30000││├──┼──────────────┼──────────────┼───┼─────┼──┤│0002│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87ND0000000│12│12000││├──┼──────────────┼──────────────┼───┼─────┼──┤│0003│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89ND0000000│3│3000││├──┼──────────────┼──────────────┼───┼─────┼──┤│0004│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1│360││├──┼──────────────┼──────────────┼───┼─────┼──┤│0005│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6ND00000000~96ND00000000│3│3000││├──┼──────────────┼──────────────┼───┼─────┼──┤│0006│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6NX00000000│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