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司執消債更字第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9號債務人 蔡東璇 原名: 蔡采 .上列當事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表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債務人蔡東璇(原名: 蔡采湄 、 蔡映珠 )聲請更生,前經本院於民國100年2月11日以99年度消債更字第142號裁定自同年月18日17時起開始更生程序,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1份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4至5頁)。而債務人現任職於快樂味饌有限公司,於榮總醫院地下美食街工作,每月實領薪資新臺幣(下同)1萬7,35
0元,確有薪資收入乙情,為債務人所自承,並有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100年8月至11月薪俸袋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109至110、113、131至133頁),堪信為真實。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以1個月為1期,共分72期清償(即6年),每期清償9,300元,總清償金額為66萬9,600元,清償成數為30.32%。本院經審酌下列情事,認其條件已屬盡力清償:
㈠查債務人聲請更生時,除薪資收入外,名下尚有台灣肥料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10股(下稱系爭股份)、股價109元,有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系爭股份之股價查詢結果在卷足稽(見本院卷第112、198頁);而債務人之聲請前2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之餘額為2萬7,336元,均顯低於上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總額,足認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權益已受保障。又系爭股份之現值僅約
720元,有101年1月18日之股票交易價格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229頁),而其既屬零股,其交易價格本即與公開市場上之股價有別,再扣除相關之稅捐及手續費用後,所餘無幾,故債務人未將系爭股票變價後用以清償,難認有何不當。債權人主張應將系爭股份予以處分云云,並不可採。
㈡次查,債務人每月實領薪資1萬7,350元,業如前述。依前
開薪俸貸所示,上開實領薪資已扣除勞保及健保費500元,並無隱匿不實之情事。此外,債務人每月尚有兼職收入3,000元及前配偶給付之贍養費3,473元,此為其所自承,並有其離婚協議書、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99年3月4日至101年1月9日之記帳本在卷可佐(見本院99年度消債更字第142號卷【下稱消債更卷】第60至62頁及本院卷第111、137至146、172至197、203頁),足堪認定。債權人雖稱應以開始更生時債務人之每月收入2萬8,000元為準云云,惟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目的,係在使陷於經濟上困難之消費者,得依該條例清理債務,以妥適調整其與債權人間之權利義務,並重建其經濟生活,故更生方案應以債務人自力所能獲得之現有資力作為履行之基礎,盡其最大能力提出清償條件,其過往或將來薪資收入實難作為現有薪資之判斷依據,否則有致更生方案不能履行之虞。從而,債權人上開主張,亦難採據。
㈢再查,債務人自陳其獨自租屋居住於臺北市北投區,每月負
擔個人必要支出1萬4,600元等語,並提出房屋租賃契約書供參(見消債更卷第22至23頁)。審酌臺北市政府所公布10
1年度該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萬4,794元(按此最低生活標準之計算並未包含勞保、國民年金、健保、勞退金及稅賦等項)等情,債務人上開個人必要支出已低於一般人之生活程度,足見其已盡撙節支出之能事,自屬合理。債權人一昧要求債務人減少生活支出,並稱應以臺灣省之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計算云云,顯未考慮債務人之生活及工作地點,且有侵害債務人之生存權利之虞,難認可採。
㈣又查無債務人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第2項第3款但
書所規定延長清償期為8年之情事,債權人徒以債務人尚有工作能力,而主張應延長清償期云云,顯然於法不合,自難採憑。
三、綜上所述,債務人以每月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之餘額,全數用以清償更生債務,其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已屬盡力清償,且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3條及第64條第2項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並依同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如附表二所示之限制。
四、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附表一:更生方案~T30X0L2;┌────────────────────────────────────┐│壹、更生方案內容│├────────────────────────────────────┤│1.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以1個月為1期,共分72期(即6年)清償。││2.每期在每月15日給付,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9,300元。各債權人受分配金額││如下列第貳點「每期受分配金額」欄所示。││3.債務總金額:220萬8,748元。││4.清償總金額:66萬9,600元。││5.總清償比例:30.32﹪。││6.更生方案如一期未履行,除有下述⒎之情形外,視為全部到期,並回復如債權表││所示之債權總合。││7.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發生,致債務人遲延給付,應許延緩一期給付,但履行期││應順延一期。│├────────────────────────────────────┤│貳、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每期受分配金額│├──┼────────────────┼───────┼────────┤│1│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21,465元│933元│├──┼────────────────┼───────┼────────┤│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8,342元│541元│├──┼────────────────┼───────┼────────┤│3│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64,521元│1,114元│├──┼────────────────┼───────┼────────┤│4│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497元│1,686元│├──┼────────────────┼───────┼────────┤│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6,240元│868元│├──┼────────────────┼───────┼────────┤│6│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57,500元│1,926元│├──┼────────────────┼───────┼────────┤│7│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36,448元│1,417元│├──┼────────────────┼───────┼────────┤│8│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63,248元│687元│├──┼────────────────┼───────┼────────┤│9│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0,487元│128元│├──┼────────────────┼───────┼────────┤││合計│2,208,748元│9,300元│├──┴────────────────┴───────┴────────┤│叁、補充說明││一、總清償比例計算至百分比之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至第二位。││二、每期受分配金額=清償金額×債權比例(元以下,大於0.39元者,以1元計算││,不足0.39元者,不予計入)。││三、本件更生方案之履行,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由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匯款前,債務人仍需向最大債權金││機構詢問如何辦理相關手續)。│└────────────────────────────────────┘附表二: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三、除為清償更生債權外,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在此限。│├────────────────────────────────────┤│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T64X4L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