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0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10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23日

裁判案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1086號聲請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饒慶銘
(現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苗栗分監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公共危險等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108年度執聲付字第22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饒慶銘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饒慶銘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7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08年9月20日以法授矯字第10801823820號函核准假釋,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經查,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合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9月23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魏宏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8年9月23日
書記官黃雅琦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