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95年度北簡字第4570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3月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玖萬玖仟捌佰捌拾貳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五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玖萬玖仟捌佰捌拾貳
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其於民國93年8月27日遭不詳姓名之人詐騙
,以自動提款機轉帳方式匯款新臺幣(下同)137,882元至
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下稱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
號帳戶,被告無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且侵害原告之權利
,致原告受有損害,爰依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
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將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
000000號帳戶內137,882元返還原告。
被告則以:其先前將存摺出賣他人,非其詐欺原告存款等語
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二、查被告於93年8月17日見報載收購銀行存簿廣告,依報載電
話與姓名年籍不詳自稱「唐先生」之成年男子聯絡,得悉可
以每本1,500元至2,000元之價格出售銀行存摺資料,被告雖
預見提供自己之帳戶供他人使用可能供他人作為詐欺犯罪之
用,竟基於幫助他人共同實施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將其以自
己名義開立之富邦銀行、台新銀行、南銀銀行、復華銀行、
陽信銀行、第一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帳戶(000000000000號
)之存摺、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予「唐先生」,幫助「唐先生
」及另名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共同為詐欺犯行,嗣「唐
先生」於93年8月27日晚上9時15分,傳送金融卡遭人盜領之
簡訊與原告,經原告按簡訊所載電話查詢,「唐先生」佯稱
原告金融卡遭人盜領,應儘速致電金融控制中心更改密碼,
「唐先生」原告依指示去電,由另名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
子接聽,原告即陷於錯誤而依指示操作提款機,將其帳戶內
存款137,882元匯入指示之帳戶,其中99,882元匯入被告所
開立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原告察覺有異,報警處理,惟該款
項已於同日遭人提領一空,而被告亦因幫助「唐先生」及上
開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共同詐欺,涉犯助共同詐欺,經本院
刑事94度易字第1926號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有上開
刑事判決影本在卷可憑,自堪信為真實。
三、按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
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
行為人,民法第185條定有明文。共同侵權行為中之共同加
  害行為,須共同行為人皆已具備侵權行為之要件,始能成立
 。幫助人即於他人為侵權行為時,幫助該他人易於實施侵權
行為者,其主觀上須有故意或過失,客觀上對於結果須有相
  當因果關係,即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告與「唐先生」
 及另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雖無實施犯罪之犯意聯絡及行為
分擔,未共同為加害行為,但被告已預見提供自己之帳戶供
他人使用可能供他人作為詐欺犯罪之用,竟基於幫助他人共
同實施詐欺之意而提供帳戶,促使上共同詐欺犯行之實現,
即屬侵權行為之幫助人,應視為共同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
償責任,被告辯稱其僅將存摺出賣他人,未詐欺原告存款,
無庸負責等語,尚無足採。
四、再原告主張其依姓名年籍不詳成年男子之指示,將其帳戶內
之存款137,882元匯入指示帳戶等語,然查僅其中99,882元
匯入被告所開立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中,此經
上開刑事判決認定,並有上開帳戶歷史交易查詢影本在卷可
憑,則被告僅應就99,882元部分,負損害賠償責任。至其餘
38,000元(137,882-99,882=38,000元),既非匯入被告所
提供之帳戶中,被告未提供實施侵權行為之幫助,亦未因而
受有利益,原告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給付,即無足取。
五、從而,原告依共同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
99,882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為無
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就原告勝
訴部分,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依職權
為被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之宣告。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1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吳青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龔文怡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