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拍字第14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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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1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147號聲請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代理人 曹訓察 相對人台灣博士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揚展 關係人台灣依朗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張佳敏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關係人張佳敏於民國(下同)105年9月20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5年9月18日,設定新臺幣(下同)600萬元之第三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以擔保其與關係人台灣依朗國際有限公司(下稱依朗公司)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復於107年5月24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出賣予相對人台灣博士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士多公司),均經登記在案。又關係人依朗公司以關係人張佳敏為連帶保證人,於105年9月21日向聲請人借款200萬、300萬元,合計500萬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到期日為108年9月21日。嗣於107年7月17日另增相對人博士多公司為連帶保證人,延長借款期限至110年3月21日,並約定按月平均攤還本息,惟自108年9月21日、108年8月21日起,關係人即未依約繳付,且依經濟部公示資料查詢結果,關係人伊朗公司業自108年8月1日起停止營業,依授信合約書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關係人已喪失期限利益,債務視為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019,761元、1,529,659元,合計2,549,420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而抵押之不動產雖已移轉與相對人,然依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67條但書之規定,本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授信增補契約書、授信合約書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108年10月20日發函通知相對人、關係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108年11月3日送達於相對人、關係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7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泓銘┌──────────────────────────────────────────────────────────────┐│附表:(土地)108年度司拍字第147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埔心鄉│新舘││156-29││00│07│60.17│76017分之3352││├──┼───┼────┼────┼────┼────────┼─┼──┼──┼──────┼─────────┼──────┤│002│彰化縣│埔心鄉│新舘││156-45││00│00│13.50│全部││├──┼───┼────┼────┼────┼────────┼─┼──┼──┼──────┼─────────┼──────┤│003│彰化縣│埔心鄉│新舘││156-46││00│01│08.11│全部││└──┴───┴────┴────┴────┴────────┴─┴──┴──┴──────┴─────────┴──────┘┌─────────────────────────────────────────────────────────────┐│附表:(建物)108年度司拍字第147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430│彰化縣埔心鄉新│彰化縣埔心鄉新│鋼筋混凝土造3│1層:60.05;2層:64.92│陽台:10.1│全部│││││舘路686巷56號│舘段156-46地號│層樓房,事務所│;3層:50.44;合計:17│7;花台:1│││││││││5.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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