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268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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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中簡字第2688號
原 告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甲○○
被 告 文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5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萬貳仟捌佰貳拾柒元,及依附表所示
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所示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
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萬零柒佰玖拾玖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二、查原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北國際銀行)
於民國95年11月13日與原建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建華銀行)合併,並更名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原告,是台北國際銀行、建華銀行對被告之債權應由原告
承受,此有原告提出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8
日金管銀(六)字第09500346220號函影本1紙附卷可稽,先
予敘明。
三、原告主張:其執有被告所簽發,彰化商業銀行豐原分行、華
南商業銀行西豐原分行分別為擔當付款人,面額共計新臺幣
(下同)3,002,827元,如附表所示之免除拒絕證書之本票9
紙(以下簡稱系爭本票),詎屆期時原告於附表所示之提示
日,分別向擔當付款人提示,竟未獲支付,屢經催討,被告
仍置之不理,為此本於票據關係請求被告給付本件票款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四、被告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五、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本票9紙為證,被告經
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
明或陳述,是依本院調查之結果,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
(二)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本票發票人所
負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付款人於承兌後,應負付款之責
。執票人向本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到期日起
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之利息,為票據法第5條
、第121條、第52條第1項、第124條及第97條第1項第2款
所明定。又本票之發票人苟已於該票據上為合法之發票行
為,則對於執票人當然負到期付款之義務,最高法院著有
20年上字第1178號判例可資參照,本件被告為系爭本票之
發票人,對於執票人之原告自應就系爭本票負付款之責。
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票款3,002,
827元,及依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所示之提示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三)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30,799元,由敗訴之被告負擔。
(四)本件為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之簡易訴訟所為被告敗訴
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職
權宣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楊國精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附表:
┌──┬──────┬────┬────┬────┬───────┬──────┬───┬─────┐
│編號│ 發票人│發票日│到期日│提示日│票面金額│擔當付款人│帳號│票據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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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4年06月│94年06月│新臺幣248,868│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7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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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4年08月│94年08月│新臺幣248,868│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5日│元│豐原分行│500││
├──┼──────┼────┼────┼────┼───────┼──────┼───┼─────┤
│3│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4年10月│94年10月│新臺幣248,868│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5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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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4年12月│94年12月│新臺幣248,868│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6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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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5年02月│95年02月│新臺幣401,471│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7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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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5年04月│95年04月│新臺幣401,471│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5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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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5年06月│95年06月│新臺幣401,471│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6日│元│豐原分行│500││
├──┼──────┼────┼────┼────┼───────┼──────┼───┼─────┤
│8│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5年08月│95年08月│新臺幣401,471│彰化商業銀行│034648│FD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5日│元│豐原分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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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勝企業股份│92年11月│95年10月│95年10月│新臺幣401,471│華南商業銀行│160017│NB0000000│
││有限公司 │18日│25日│25日│元│西豐原分行│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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