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8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891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8月4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勝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世勳中華民國97年8月4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8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891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8月4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勝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世勳中華民國9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