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簡易庭110年度屏小字第18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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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0年度屏小字第189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林奇儒
被 告 岳潤琪
岳惠東
李麗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4月2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5,753元,及如附表所示之
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1,000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理由要領
原告主張被告岳潤琪於100至102年就學期間邀同被告岳惠東、
李麗霞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申辦就學貸款共計149,780元,依
約自借款人學業完成後滿一年之日為開始償還日,按月攤還本息
,若未依約還款時,除依借款利率計付利息外,逾期6個月以內
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20%計算
之違約金。惟被告岳潤琪未依約履行債務,尚積欠如主文第1項
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未清償,又被告岳惠東、李麗霞既為
連帶保證人,應就上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之事實,業據其提出
核與所述相符之證物原本等件為證,且經本院核對無訛,又被告
經合法通知,均未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供
審酌,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據消費借貸及連帶保
證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
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又本件係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並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確定被告應連
帶負擔之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屏東簡易庭法官曾吉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
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
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後
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書。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
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書記官潘豐益
附表:
┌──┬─────┬────────────┬─────────────────┐
│編號│金額│利息│違約金│
││(新臺幣)├───────┬────┼───────┬─────────┤
│││起迄日(民國)│年利率│起迄日(民國)│年利率│
├──┼─────┼───────┼────┼───────┼─────────┤
│1│3,787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
├──┼─────┼───────┼────┼───────┼─────────┤
│2│6,054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
│3│6,054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
│4│3,286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
│5│3,286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
│6│3,286元│109年7月1日起│0.9%│109年8月1日起│0.09%│
│││至110年1月28日││至110年1月28日││
│││止││止││
││├───────┼────┼───────┼─────────┤
│││110年1月29日起│1.9%│110年1月29日起│0.19%│
│││至清償日止││至110年1月31日││
│││││止││
│││├────┼───────┼─────────┤
│││││110年2月1日起│0.38%│
│││││至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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