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79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璁澓扶助律師張馻哲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雷雯華
法官李郁屏法官徐文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桂大永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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