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1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150號原告 顏泗貴 訴訟代理人 李昶欣 律師被告 劉雪茹 訴訟代理人 陳世煌 律師
黃俊昇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施錫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書記官黃明慧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1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150號原告 顏泗貴 訴訟代理人 李昶欣 律師被告 劉雪茹 訴訟代理人 陳世煌 律師
黃俊昇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施錫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書記官黃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