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6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168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訴訟代理人 李昇銓
楊榮元 被告 李繕妏 原名 李慧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許純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書記官劉碧輝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6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168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訴訟代理人 李昇銓
楊榮元 被告 李繕妏 原名 李慧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許純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書記官劉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