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小調字第103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光之夢殿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1036號給付管理費給付管理費事
件於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下午2時4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
雄簡易庭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劉定安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丙○○ 到
調解委 員   蔡朱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調解委員:蔡朱童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聲請人代理人:甲○○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給付聲請人新臺幣
  參萬捌仟貳佰伍拾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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