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872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872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8727號債權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債務人社團法人台北縣社區工作者協會法定代理人 鐘明允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查明債務人之名稱是否有誤,是否已更名?
二、債務人之最新法人登記資料及法定代理人之戶籍登記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6年4月7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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