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選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選字第7號原告 屈竹林 被告 江國華 訴訟代理人 黃俊嘉 律師
劉韋宏 律師上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選舉法庭受命法官郭佳瑛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書記官陳莉庭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選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選字第7號原告 屈竹林 被告 江國華 訴訟代理人 黃俊嘉 律師
劉韋宏 律師上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選舉法庭受命法官郭佳瑛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書記官陳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