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749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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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74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7491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正緯 即大埔鼎瓜瓜滷肉香旗艦店即二爺飯麵棧、 王秀琴 、 陳建中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二爺飯麵棧即為大埔鼎瓜瓜滷肉香旗艦店之釋明資料;並提出商號(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及變更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張祥榮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