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審交易字第246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審交易字第24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審交易字第246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裕翔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字第3898號),本院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黃裕翔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壹、構成犯罪事實:
一、黃裕翔於民國101年9月26日晚上7時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新竹市○區○區○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新竹市○區○區○路與工業東九路口,本應注意行經交叉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而依當時天氣晴、夜間有照明、路面無缺陷、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貿然右轉,適有 謝尹甄 騎乘車牌號碼000-00
0號輕型機車沿同路段駛至該路口,見狀反應不及而與黃裕翔駕駛之自用小客車發生撞擊,致謝尹甄受有胸部鈍挫傷併肋骨骨折、右鎖骨骨折、右胸臂,右前臂及左右手腕三度燙傷合併部分組織壞死,皮膚缺損、肢體多處鈍挫傷、牙齒脫落等之傷害。黃裕翔於肇事後,警方到場處理時向前往處理之警員當場坦承為肇事人,自首而願接受裁判,始悉上情。
二、案經謝尹甄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貳、程序方面:本件被告黃裕翔所犯過失傷害罪,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認合於刑事訴訟法第27
3條之1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叁、認定犯罪事實所根據的證據及理由:
一、被告黃裕翔於警局詢問時、偵查中及本院準備程序、簡式審判程序訊問時之自白(見偵查卷第4至9、30至31頁,本院卷第18至21頁)。
二、告訴人謝尹甄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準備程序、簡式審判程序訊問時之證述(見偵查卷第10至11、30至31頁,本院卷第18至21頁)。
三、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及現場照片(見偵查卷第16至18、23至27頁)。
四、 馬偕 紀念醫院新竹分院診斷證明書(見偵查卷第12頁)。
五、臺灣省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見偵查卷第32至34頁)。
六、告訴人於本院審理時提供之LINE對話於FACEBOOK資料1份(見本院卷第22至26頁)。
肆、論罪科刑的理由:
一、論罪:
(一)核被告黃裕翔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二)刑罰減輕事由(自首):被告黃裕翔於駕駛自用小客車肇事後,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人員發覺前,警方到場處理時,被告向前往處理之警員當場坦承為肇事人,自首而接受裁判等情,有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1份在卷可證(見偵查卷第22頁),是被告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
二、科刑:審酌被告黃裕翔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上述號誌管制路段欲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導致騎乘普通輕型機車之告訴人謝尹甄因閃避不及而撞擊該自用小客車之過失情節,使告訴人身體法益受有侵害,並多次進行手術,支付龐大醫療費用,且需忍受生活上之不便,然被告迄今卻未能積極與告訴人洽談賠償事宜,故未能達成和解,實值非難,惟念被告肇事後並未逃逸或逕自駛離,符合自首要件,以及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配合本院將程序改為簡式審判程序以促進訴訟,對於「妥速審判」所要求之促進訴訟功能頗有助益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伍、適用法律依據:
一、程序法方面: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
二、實體法方面: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第62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蔡宜臻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邱忠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書記官吳美雲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284條第1項: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