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28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2846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江雅鳳
邱志仁 被告 洪吉利
洪吉賢 洪菊華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蘇三榮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7月11日上午11時10分許,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鄧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書記官賴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