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審訴字第105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審訴字第10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審訴字第105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英豪
陳正雄陳照明陳英隆陳照清陳傳偉 沈金達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森林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5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鍾雅蘭
法官許曉微法官顏世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忻蒨中華民國10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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