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訴字第2674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上訴字第2674號

上訴人

即被告 彭建諺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2285號,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柏泓

法官葉乃瑋

法官錢衍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筱惠

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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