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抗字第1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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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抗字第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06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抗字第15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羅世育 上列抗告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裁定(99年度審聲字第788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受刑人羅世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法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2月等語。
二、本件抗告人即受刑人(下稱抗告人)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所犯10罪分別經判處有期徒刑11月、3月、5月、5月、5月、7月、7月、10月、1年、4月,所犯數罪危害法益情節尚不及於其他嚴重侵害個人法益及社會國家法益之罪,原審裁定之定應執行刑,固符合法定自由裁定之外部性界限無訛,但其所裁量之刑已達外部界邊緣,難認與抗告人所犯各罪所侵害法益之總價值相當,殊違反健全法律感情,不能謂與裁量權遵守之內部界限相契合,有欠妥適,懇請撤銷原裁定,重作適當適法之裁定云云。
三、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其宣告之多數有期徒刑,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定應執行刑之立法意旨,一方面為執行刑之便利,他方面亦為受刑人之利益而設(最高法院84年度台非字第452號判決意旨參照),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性及內部性界限。前者乃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則為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所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參照)。又定應執行刑,乃為法院行使裁量權之範圍,若其裁量權之行使並未違反法律規定或比例原則,尚不得任意指為違法。再按數罪併罰,應依分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不得以前之執行刑為基礎,以與後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最高法院59年台抗字第367號著有判例)。
四、經查:抗告人先後犯有如附表所示之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竊盜等罪,並經法院各處以附表所示之刑後,其中附表10罪各罪之刑總合為5年9月,其中編號1、2之罪曾經定應執行刑1年3月,編號3至8之罪曾經定應執行刑3年,編號9、10之罪曾經定應執行刑1年1月(各次經定應執行刑之合計為5年4月),均先後確定在案,有該等案號之刑事判決正本附卷可稽。嗣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原審法院就抗告人之附表編號1至10所示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則依上開判例意旨,前開原案判決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法院應以附表編號1至10所示全部各罪之宣告刑為基礎,重新定其應執行刑。而原審審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依上揭法律規定,重新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2月,經核在各刑中之最長期即1年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5年9月以下,亦未逾越各罪原案判決前定應執行刑之合計5年4月,是原審重新定其應執行刑之裁量權行使,既合於法律一定之外部性界限,復未逾越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已審酌前經定應執行刑後之既有刑期利益,於法並無不合。抗告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審裁定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趙春碧
法官林宜民法官賴恭利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得再抗告。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林育萱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羅世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施用一級)│(施用二級)││├────────┼──────────┼──────────┼──────────┤│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9.02.01.18時許│99.02.01.18時許│99.05.07凌晨1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毒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毒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24號│第324號│第2062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350號│99年度訴字第350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實├──────┼──────────┼──────────┼──────────┤│審│判決日期│99.07.14│99.07.14│99.07.28│├─┼──────┼──────────┼──────────┼──────────┤│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350號│99年度訴字第350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7.14│99.07.14│99.08.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是││之案件││││├────────┼──────────┼──────────┼──────────┤│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00號│執字第1900號│執字第2141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羅世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9.05.10凌晨1時許│99.05.12.19時許│99.05.09.23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062號│第2062號│第2062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實├──────┼──────────┼──────────┼──────────┤│審│判決日期│99.07.28│99.07.28│99.07.28│├─┼──────┼──────────┼──────────┼──────────┤│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8.27│99.08.27│99.08.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2141號│執字第2141號│執字第2141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羅世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一級)│├────────┼──────────┼──────────┼──────────┤│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05.15.11時0分許│99.05.15.11時35分│99.05.16│├────────┼──────────┼──────────┼──────────┤│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2062號│第2062號│第649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訴字第468號││實├──────┼──────────┼──────────┼──────────┤│審│判決日期│99.07.28│99.07.28│99.09.20│├─┼──────┼──────────┼──────────┼──────────┤│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易字第322號│99年度訴字第4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8.27│99.08.27│99.10.1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2141號│執字第2141號│執字第2522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羅世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二級)│││├────────┼──────────┼──────────┼──────────┤│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9.05.16│││├────────┼──────────┼──────────┼──────────┤│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年度案號│毒偵字649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468號││││實├──────┼──────────┼──────────┼──────────┤│審│判決日期│99.09.20│││├─┼──────┼──────────┼──────────┼──────────┤│確│法院│南投地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4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10.1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之案件││││├────────┼──────────┼──────────┼──────────┤│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25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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