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聲羈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聲羈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羈字第215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恩偉義務辯護人賴俊佑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聲請人聲請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被告張恩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捌萬元後釋放。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聲請書(如附件一)。
二、本件雖有聲請意旨所指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事由,惟本院審酌相關卷證,認無羈押之必要,爰駁回聲請,逕命被告具保如主文,理由詳如附件二。
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蔡有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
書記官葉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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