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訴字第394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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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上訴字第39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上訴字第3944號上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於臺灣基隆看守所羈押中)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377號中華民國94年8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2月30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陳貽男
法官高明哲法官許仕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貞達中華民國94年12月30日

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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