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34號聲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上列聲請人對相對人 賈子青 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提出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最新不動產登記「第一類」謄
本全部(◎應含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完整登記內容資料,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部相關權利人之全部登記資料均不得遮隱)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附表:土地108年度司拍字第34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所有權人│││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南投縣│南投市│新生││1400-25││116.00│全部│賈子青│├──┼───┼────┼────┼────┼────────┼─┼─────────┼──────┼──────┤│002│南投縣│南投市│新生││1400-31││285.00│1440分之58│賈子青│├──┼───┼────┼────┼────┼────────┼─┼─────────┼──────┼──────┤│003│南投縣│南投市│新生││1400-42││6│全部│賈子青│└──┴───┴────┴────┴────┴────────┴─┴─────────┴──────┴──────┘┌────────────────────────────────────────────────────────────────┐│附表:建物108年度司拍字第34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所有權人│備考││││││││附屬建物│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001│233│彰南路三段14號│新生段1400-25│住家用、鋼筋混│一層:73.86、二││全部│賈子青││││││地號│凝土加強磚造、│層:61.28、三層││││││││││4層│:73.86、四層:4│││││││││││3.23、騎樓:12.5│││││││││││9、合計:26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