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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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7號聲請人甲○○訴訟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4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月15日
民事庭法官陳連發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7年1月15日
書記官莊福來┌───────────────────────────────────────────────────┐│股票附表:97年度除字第7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1│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0││1│1000││├──┼───────────────┼──────────────┼────┼───┼────┼───┤│002│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500││├──┼───────────────┼──────────────┼────┼───┼────┼───┤│003│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4│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840││├──┼───────────────┼──────────────┼────┼───┼────┼───┤│005│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1│1000││├──┼───────────────┼──────────────┼────┼───┼────┼───┤│006│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1│1000││├──┼───────────────┼──────────────┼────┼───┼────┼───┤│007│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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