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7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751號受刑人 陳偉寧 上列受刑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業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751號裁定在案,惟查受刑人現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從送達前述裁定,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陳鈴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子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7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751號受刑人 陳偉寧 上列受刑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業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751號裁定在案,惟查受刑人現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從送達前述裁定,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陳鈴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子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