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105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105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1054號聲請人 陳衍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曾育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書記官林祐均附表:113年度除字第105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2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3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4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5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6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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