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89年基小字第3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基小字第三十七號
原告海中天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右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乙○○住被告甲○○住台北市○○區○○○路○段○○巷○弄○號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等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一、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玖佰捌拾捌元及附表所示各筆金額自利息起算日,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貳佰零捌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予假執行。
二、理由要領
1、原告起訴主張被告甲○○係海中天公寓大廈之住戶,其所有之建物門牌為基隆市○○街○○○巷○○號四樓,依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決議,該社區住戶之管理費,以各住戶之所有權狀坪數為基準,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每坪收取新台幣(下同)四十五元,自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起每坪管理費降為二十五元,並應於每月十五日前繳交,被告之房屋坪數為三一.八一坪,自八十七年一月起即拒繳管理費,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止積欠如附表所示之管理費二萬六千七百十四元,已逾二期以上,而迭經催討,被告均未置理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主張相符之建物登記簿謄本、存證信函、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房屋、車位預定買賣合約書、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等影本為證,堪認為實在。
2、則原告請求被告如數給付積欠之前述管理費,並加給自各期管理費繳付期限之翌日即每月十六日起,均至清償日止之法定利息,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3、本件係依小額訴訟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4、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查無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各款情形之一,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B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B法官黃麟倫右為判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當事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劉珍珍編號:1603甲○○管理費計算明細表區分所有權人:甲○○(身份證字號:Z000000000)房屋門牌:基隆市○○街○○○巷○○號四樓建號:00000-000債務人戶籍地址:台北市○○區○○○路○段○○○巷○弄○號管理費繳交日期:每月十五日前繳交┌──┬──┬────┬──┬──────┬───────────┬───────┐│年度│月份│坪數│車位│管理費│應繳付日期(翌日起算)│備註│├──┼──┼────┼──┼──────┼───────────┼───────┤││1月│31.81││1,431│⒈│每月@坪$│├──┼──┼────┼──┼──────┼───────────┼───────┤││2月│31.81││1,431│⒉│每月@坪$│├──┼──┼────┼──┼──────┼───────────┼───────┤││3月│31.81││1,431│⒊│每月@坪$│├──┼──┼────┼──┼──────┼───────────┼───────┤││4月│31.81││795│⒋│每月@坪$│├──┼──┼────┼──┼──────┼───────────┼───────┤││5月│31.81││795│⒌│每月@坪$│├──┼──┼────┼──┼──────┼───────────┼───────┤││6月│31.81││795│⒍│每月@坪$│├──┼──┼────┼──┼──────┼───────────┼───────┤││7月│31.81││795│⒎│每月@坪$│├──┼──┼────┼──┼──────┼───────────┼───────┤││8月│31.81││795│⒏│每月@坪$│├──┼──┼────┼──┼──────┼───────────┼───────┤││9月│31.81││795│⒐│每月@坪$│├──┼──┼────┼──┼──────┼───────────┼───────┤││月│31.81││795│⒑│每月@坪$│├──┼──┼────┼──┼──────┼───────────┼───────┤││月│31.81││795│⒒│每月@坪$│├──┼──┼────┼──┼──────┼───────────┼───────┤││月│31.81││795│⒓│每月@坪$│├──┼──┼────┼──┼──────┼───────────┼───────┤││1月│31.81││795│⒈│每月@坪$│├──┼──┼────┼──┼──────┼───────────┼───────┤││2月│31.81││795│⒉│每月@坪$│├──┼──┼────┼──┼──────┼───────────┼───────┤││3月│31.81││795│⒊│每月@坪$│├──┼──┼────┼──┼──────┼───────────┼───────┤││4月│31.81││795│⒋│每月@坪$│├──┼──┼────┼──┼──────┼───────────┼───────┤││5月│31.81││795│⒌│每月@坪$│├──┼──┼────┼──┼──────┼───────────┼───────┤││6月│31.81││795│⒍│每月@坪$│├──┼──┼────┼──┼──────┼───────────┼───────┤││7月│31.81││795│⒎│每月@坪$│├──┼──┼────┼──┼──────┼───────────┼───────┤││8月│31.81││795│⒏│每月@坪$│├──┼──┼────┼──┼──────┼───────────┼───────┤││9月│31.81││795│⒐│每月@坪$│├──┼──┼────┼──┼──────┼───────────┼───────┤││月│31.81││795│⒑│每月@坪$│├──┼──┼────┼──┼──────┼───────────┼───────┤││月│31.81││795││每月@坪$│├──┼──┼────┼──┼──────┼───────────┼───────┤││月│31.81││795│⒓│每月@坪$│├──┴──┼────┼──┼──────┼───────────┼───────┤│公共基金│31.81││││預繳三個月每坪│││││││@元│├─────┼────┼──┼──────┼───────────┼───────┤│合計│││2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