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抗字第2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抗字第231號抗告人智拓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妍熹 抗告人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妍熹抗告人 陳真篁 相對人 吳高美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本院112年度司票字第13968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執如附表一、二、三所示本票(下稱系爭本票),向本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經本院以民國112年度司票字第13968號裁定准許在案,然兩造間債權債務存有紛爭,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有誤,爰依法提起抗告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依非訟事件程序,法院僅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並為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之准駁,尚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經查,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共同簽發之系爭本票,本票上並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經提示未獲付款等情,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系爭本票為證,而相對人提出之系爭本票已具備本票應記載事項,合於票據法第120條規定,且發票名義人形式上亦為抗告人,故從形式上觀之,係屬有效之本票,並已屆到期日,則相對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原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即屬有據。原裁定據以准許強制執行,並無違誤。至抗告意旨所稱與相對人之債權債務存有紛爭乙節,屬實體上之爭執,應由抗告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非抗告程序得加以審究。從而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抗告費用依職權確定為1,000元,由抗告人連帶負擔。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信
法官韓靜宜法官陳筱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再為抗告僅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並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書記官張宸維附表一:編號發票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受款人票據號碼其他記載事項001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1月18日150萬元111年7月20日吳高美WG0000000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附表二:編號發票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受款人票據號碼其他記載事項001智拓營造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9月28日170萬元111年10月28日吳高美TH334452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附表三:編號發票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受款人票據號碼其他記載事項001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10月14日450萬元111年11月15日吳高美WG0000000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2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11月3日350萬元111年12月1日吳高美TH334455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3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11月18日510萬元111年12月17日吳高美TH334457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4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1年12月12日150萬元112年1月11日吳高美TH334458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5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1月18日30萬元112年2月17日未載TH334459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6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2月3日75萬元112年3月2日吳高美TH334461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7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2月10日100萬元112年3月21日吳高美TH334462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8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2月18日3萬元112年3月17日未載TH334463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09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3月10日20萬元112年4月8日吳高美TH334466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10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3月25日30萬元112年4月24日吳高美TH334467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011智拓營造有限公司、上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真篁112年5月12日42萬6000元112年6月11日吳高美TH334469票面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