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234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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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聲字第23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2344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王輝榮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12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王輝榮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案受刑人王輝榮因犯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數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柏基
法官梁堯銘法官李雅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妍嬅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6.08.11至96.08.13│96.08.13至96.09.21│96.09.21至96.10.3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7637號│7637號│7637號│││││││││││├───┬────┼──────────┼──────────┼──────────┤│最後│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事實審├────┼──────────┼──────────┼──────────┤││案號│97年度簡上字第114號│97年度簡上字第114號│98年度易字第95號││││││││├────┼──────────┼──────────┼──────────┤││判決日期│97.07.15│97.07.15│98.4.8│││││││├───┼────┼──────────┼──────────┼──────────┤│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7年度簡上字第114號│97年度簡上字第114號│98年度上易字第994號││││││││├────┼──────────┼──────────┼──────────┤││判決確定│97.07.15│97.07.15│98.06.16│││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8年度執助字│南投地檢98年度執助字│南投地檢98年度執助字│││第640號(即彰化地檢│第640號(即彰化地檢│第640號(即彰化地檢││備註│97年執字第6938號、臺│97年執字第6938號、臺│97年執字第6938號、臺│││南地檢100執助186)│南地檢100執助186)│南地檢100執助186)│└────────┴──────────┴──────────┴──────────┘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06.25至96.08.07│96.10月中旬至│96.08.03至96.08.09││││96.11.05││├────────┼──────────┼──────────┼──────────┤│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8.09至96.11.05│96.09.27至96.11.05│96.6月中旬至96.08.02││││││├────────┼──────────┼──────────┼──────────┤│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10.27至96.11.05│96.05.03至96.07.26│96.10.13至96.11.05││││││├────────┼──────────┼──────────┼──────────┤│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7.30至96.08.07│96.08.07至96.11.05│96.6月底至96.08.18││││││├────────┼──────────┼──────────┼──────────┤│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10.01至96.11.05│96.09.15至96.11.05│96.6月間至96.08.10││││││├────────┼──────────┼──────────┼──────────┤│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9│20│21│├────────┼──────────┼──────────┼──────────┤│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8.11至96.11.05│96.7月間至96.11.05│96.6、7月間至│││││96.11.05│├────────┼──────────┼──────────┼──────────┤│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2│23│24│├────────┼──────────┼──────────┼──────────┤│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10.31至96.11.05│96.10.01至96.11.05│96.8月底至96.11.05││││││├────────┼──────────┼──────────┼──────────┤│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5│26│27│├────────┼──────────┼──────────┼──────────┤│罪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製猥褻物品等││││││├────────┼──────────┼──────────┼──────────┤│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11.04至96.11.05│96.11.03至96.11.05│96.08.03至96.08.09││││││├────────┼──────────┼──────────┼──────────┤│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99.06.17│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99.06.17│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100執助960)│100執助960)│└────────┴──────────┴──────────┴──────────┘附表:受刑人王輝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8│││├────────┼──────────┼──────────┼──────────┤│罪名│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09.11││││││││├────────┼──────────┼──────────┼──────────┤│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少連偵││││年度案號│字第15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日期│99.06.17│││││││││├───┼────┼──────────┼──────────┼──────────┤│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764號││││││││││├────┼──────────┼──────────┼──────────┤││判決確定│99.06.17│││││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之案件││││├────────┼──────────┼──────────┼──────────┤││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1999號(即南投地檢││││備註│100執緝426、臺南地檢│││││100執助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