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上易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03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易字第13號上訴人 陳易廷 訴訟代理人 陳文添
陳豐裕 律師被上訴人 梁建智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
書記官謝佳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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