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簡字第140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簡字第140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千聖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2278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107年度易字第2988號),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江千聖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於檢察事務官詢問及本院行準備程序時之自白(見偵卷第
244頁正反面;本院易2988卷第16頁)、和解協議書(見偵卷第67頁正反面)、被告履行和解內容之匯款資料(見偵卷第245-246頁;本院易2988卷第17-18頁)」、應適用之法條增列「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李宜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
書記官陳淑華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同股
107年度偵字第2278號被告江千聖男2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江千聖自民國103年間某日起受僱於位於臺中市○區○村路○段○○號1樓 吳弘一 經營之富旺髮藝店,擔任副理,負責管理店內人事及策劃、美髮、將該店營業收入匯入其申辦之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及該店費用支出,為從事業務之人。詎江千聖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接續犯意,接續於如附表所示日期,自上開台新商業銀行以現金提領、轉帳至如附表所示之帳戶或未將該店營業收入、租金存入上開台新商業銀行等方式,將如附表所示之金額予以侵占入己。
二、案經吳弘一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江千聖於本署偵查中│被告與告訴人吳弘一約定將│││之供述│富旺髮藝店營業收入匯入被││││告所有以支應該店支出及被││││告之薪資,告訴人每月發放││││薪資前會提供該月薪資資料││││之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吳弘一、告│全部犯罪事實。│││訴代理人 張謹宜 於本署偵││││查中之證述││├──┼───────────┼────────────┤│3│證人 陳雅 盈、 劉雅婷 、陳│被告以上開台新銀行轉帳如│││建樺、廖助、 賴又臣 於│附表所示之金額至證人陳雅│││本署偵查中之證述│盈、劉雅婷、 陳建樺 及證人││││賴又臣之妹 賴雨青 、證人廖││││助之母 何麗 珍如附表所示││││之帳號,用以支付購買商品││││、服務、借款之事實。│├──┼───────────┼────────────┤│4│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7年│證明:│││2月13日台新作文字第10│⒈帳號00000000000000000│││702927號函暨開戶基本資│號、00000000000000000│││料及交易明細、台新國際│號、00000000000000000│││商業銀行107年4月2台│9號等帳戶係被告所有│││新作文字第10715870號函│之事實。│││暨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⒉帳號00000000000000000│││細、告訴人提供之被告薪│號帳戶係被告配偶 江琬瑩 │││資明細、被告三親等資料│所有之事實。│││查詢單│⒊被告分別如附表所示編號││││1至7、9至12、14至18││││、21、23、26至31、37號││││之日期,以金融卡現金提││││領、或轉帳如附表所示編││││號1至7、9至12、14至││││18、21、23、26至31、37││││號之金額至被告上開帳戶││││、江琬瑩上開帳戶之事實││││。│├──┼───────────┼────────────┤│5│國泰 世華 商業銀行潭子分│證明│││行107年4月18日 國世潭 │⒈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子字第1070000017號函暨│帳戶係證人劉雅婷所有之│││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事實。││││⒉被告105年6月15日、10││││5年6月20日、105年7││││月12日,自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轉帳5000元││││、1萬8000元、2萬8000││││元至證人劉雅婷所有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潭子分行││││之事實。│├──┼───────────┼────────────┤│6│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篤行分│證明:│││行107年4月17日國世篤│⒈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篤行分│││行字第49號函暨開戶基本│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資料及交易明細│號帳戶係陳 雅盈 所有之事││││實。││││⒉被告於105年7月18日,││││自帳號0000000000000000││││3號轉帳2000元至證人陳││││雅盈所有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篤行分行之事實。│││││││││││││││││├──┼───────────┼────────────┤│7│臺灣銀行虎尾分行107年│證明:│││4月16日虎尾營字第1075│⒈臺灣銀行虎尾分行帳號14│││0000000號函暨開戶基本│0000000000號帳戶係何麗│││資料及交易明細│珍所有之事實。││││⒉被告於105年6月13日,││││自帳號0000000000000000││││3號轉帳3600元至 何麗珍 ││││所有之臺灣銀行虎尾分行││││之事實。│├──┼───────────┼────────────┤│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證明:│││限公司107年4月18日中│⒈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信銀字第00000000000000│限公司(下稱中國信託商│││6號函暨開戶基本資料及│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交易明細│00000000號帳戶係賴雨青││││所有之事實。││││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係 徐沐清 所有之事實││││。││││⒊被告於105年3月25日、││││105年5月4日、105年││││6月15日,自帳號812202││││00000000000號分別轉帳││││1萬2550元、8000元、80││││00元至賴雨青、徐沐清所││││有之上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事實。│├──┼───────────┼────────────┤│9│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忠明 南│證明:│││路分行107年4月23日合│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忠明南 │││ 金忠明 南路字第00000000│路分行帳號000000000000│││79號函暨開戶基本資料及│6712號帳戶係 施顏 勗修所│││交易明細│有之事實。││││⒉被告於105年7月8日,││││自帳號0000000000000000││││3號轉帳200元至 施顏勗 ││││修所有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忠明南路分行之事實。│├──┼───────────┼────────────┤│10│玉山銀行集中作業部107│證明:│││年5月14日玉山個(集中│⒈玉山銀行虛擬帳號946282│││)字第1070418129號函暨│0000000000號係陳建樺申│││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辦之事實。││││⒉被告於105年7月11日,││││自帳號0000000000000000││││3號轉帳3606元至陳建樺││││所有之玉山銀行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嫌。按所謂「接續犯」,係指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種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核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刑事判例意旨參照)。本件被告係出於同一業務侵占之犯意,利用業務上之機會,將富旺髮藝店如附表所示之金額侵占入己,顯係均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上開數行為無從強予分割,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施,屬接續犯。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檢察官郭景銘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
書記官蘇鎮源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日期│侵占方式│金額(新臺幣│││││)││││││├──┼───────┼───────────────┼──────┤│1│105年2月17日│金融卡領款│5000元││││││├──┼───────┼───────────────┼──────┤│2│105年2月22日│金融卡領款│1萬元││││││├──┼───────┼───────────────┼──────┤│3│105年2月2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541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4│105年3月7日│轉帳至江琬瑩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萬260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帳戶││├──┼───────┼───────────────┼──────┤│5│105年3月11日│金融卡領款│2萬元│├──┼───────┼───────────────┼──────┤│6│105年3月1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189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7│105年3月18日│金融卡領款│1萬3000元│├──┼───────┼───────────────┼──────┤│8│105年3月25日│轉帳至賴雨青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萬255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9│105年3月25日│轉帳至江琬瑩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536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0│105年4月13日│金融卡領款│2萬元│├──┼───────┼───────────────┼──────┤│11│105年4月1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188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2│105年4月2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536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3│105年5月4日│轉帳至賴雨青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800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4│105年5月10日│金融卡領款│2萬元│├──┼───────┼───────────────┼──────┤│15│105年5月16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188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6│105年5月2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536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17│105年5月31日│金融卡領款│5000元│├──┼───────┼───────────────┼──────┤│18│105年6月4日│金融卡領款│1萬元│├──┼───────┼───────────────┼──────┤│19│105年6月10日│營業租金│1萬元│├──┼───────┼───────────────┼──────┤│20│105年6月13日│轉帳至何麗珍之臺灣銀行虎尾分行│3600元││││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21│105年6月13日│轉帳至江琬瑩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萬900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2│105年6月15日│轉帳至劉雅婷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5000元││││潭子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3│105年6月1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銀行帳號│6188元││││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4│105年6月15日│轉帳至徐沐清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800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5│105年6月20日│轉帳至劉雅婷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萬8000元││││潭子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6│105年6月27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530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27│105年6月27日│金融卡領款│3000元│├──┼───────┼───────────────┼──────┤│28│105年6月28日│金融卡領款│3000元│├──┼───────┼───────────────┼──────┤│29│105年6月30日│金融卡領款│2000元│├──┼───────┼───────────────┼──────┤│30│105年7月1日│金融卡領款│4000元│├──┼───────┼───────────────┼──────┤│31│105年7月4日│金融卡領款│2000元│├──┼───────┼───────────────┼──────┤│32│105年7月8日│轉帳至施顏勗修之合作金庫商業銀│200元││││行忠明南路分行帳號000000000000│││││6712號帳戶││├──┼───────┼───────────────┼──────┤│33│105年7月10日│營業收入、租金未存│3萬5600元│├──┼───────┼───────────────┼──────┤│34│105年7月11日│轉帳至陳建樺之玉山銀行虛擬帳號│3606元││││00000000000000000000號(即8089│││││000000000000000號)帳戶││├──┼───────┼───────────────┼──────┤│35│105年7月12日│轉帳至劉雅婷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2萬8000元││││潭子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36│105年7月12日│營業收入未存│9140元│├──┼───────┼───────────────┼──────┤│37│105年7月15日│轉帳至江千聖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187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38│105年7月18日│轉帳至 陳雅盈 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2000元││││篤行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