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53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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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5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536號聲請人即時雲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育信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司催字第38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9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幸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書記官周子鈺附表:
┌─────────────────────────────────────┐│支票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001│即時雲端股│土地銀行泰│110年5月5日│300,000元│EY0000000││││份有限公司│山分行│││││││謝育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