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4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5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8月19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546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
乙○○被告丁○○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盧怡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
書記官王敏東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