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司拍字第1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司拍字第1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9年度司拍字第113號聲請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貴鋒 相對人 辛佩羿 律師即 陳正忠 之遺產管理人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管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所管理之遺產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陳正忠(歿)於民國(下同)92年12月30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192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其抵押權存續期間係自92年12月29日起至122年12月29日止,清償日期依各個契約約定,以擔保其本人及債務人地中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又債務人地中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6月6日以債務人陳正忠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410萬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到期日為110年6月7日,並自借款日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及利息。詎債務人陳正忠於109年2月15日死亡,且全體繼承人均拋棄繼承,並經本院109年度司繼字第614號民事裁定選定相對人為遺產管理人;依所簽訂之約定書第五條第四款,「因死亡而其繼承人聲明為限定或拋棄繼承時」即喪失期限利益,本件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4,059,006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借據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109年8月6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109年8月10日送達於相對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泓銘┌──────────────────────────────────────────────────────────────┐│附表:(土地)109年度司拍字第113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社頭鄉│ 新山清 ││0000-0000│建│││438.05│全部││├──┼───┼────┼────┼────┼────────┼─┼──┼──┼──────┼─────────┼──────┤│002│彰化縣│社頭鄉│新山清││0000-0000│建│││57.50│全部││└──┴───┴────┴────┴────┴────────┴─┴──┴──┴──────┴─────────┴──────┘┌─────────────────────────────────────────────────────────────┐│附表:(建物)109年度司拍字第113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00192-│彰化縣社頭鄉清│彰化縣社頭鄉新│一層樓加強磚造│一層:53.58;合計:53.││全部││││000│興路128號│山清段39、40地│,住家用│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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