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95年度南簡調字第8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解程序筆錄
聲 請 人 丙○○
法定代理人 乙○○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戊○○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南簡調字第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
簡易庭第2調解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王金龍
  書記官 李春法
  調解委員 丁○○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丙○○ 到
  法定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戊○○ 到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當庭交付聲請人
  完畢。
二、聲請人超過新台幣貳萬伍仟元之請求及利息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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