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0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0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008號原告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訴訟代理人 林彥甫
柯易賢 徐良一 蘇震 被告 陳慧珍
鄭宇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7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高瑞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書記官陳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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