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簡上字第3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簡上字第308號上訴人 黃偉珉 被上訴人 戴湋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映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6年10月26日
書記官涂菀君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簡上字第3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簡上字第308號上訴人 黃偉珉 被上訴人 戴湋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映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6年10月26日
書記官涂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