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聲字第17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75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葉春貝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9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葉春貝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肆月。
理由葉春貝因竊盜、贓物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張靜琪法官王國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昭容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8月,並應於│有期徒刑8月,並應於│有期徒刑8月,並應於││宣告刑│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3年│3年│├────────┼──────────┼──────────┼──────────┤│犯罪日期│99.02.16│99.03.28│99.04.0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實││650號│650號│650號││審├──────┼──────────┼──────────┼──────────┤││判決日期│99.07.20│99.07.20│99.07.2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判││650號│號│號││決├──────┼──────────┼──────────┼──────────┤││判決│99.08.10│99.08.10│99.08.10│││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99年度執保字第116號│││││備註├────────────────────────────────┤││編號1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8月,並應於│有期徒刑8月,並應於│有期徒刑9月,並應於││宣告刑│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3年│3年│├────────┼──────────┼──────────┼──────────┤│犯罪日期│99.04.05│99.04.06│99.02.18│├────────┼──────────┼──────────┼──────────┤│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實││650號│650號│650號││審├──────┼──────────┼──────────┼──────────┤││判決日期│99.07.20│99.07.20│99.07.2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判││號│號│號││決├──────┼──────────┼──────────┼──────────┤││判決│99.08.10│99.08.10│99.08.10│││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99年度執保字第116號│││││備註├────────────────────────────────┤││編號1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竊盜│贓物│├────────┼──────────┼──────────┼──────────┤││有期徒刑6月,並應於│有期徒刑4月,並應於│有期徒刑4月,並應於││宣告刑│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3年│3年│├────────┼──────────┼──────────┼──────────┤│犯罪日期│99.04.08│99.01.20│99.03.27│├────────┼──────────┼──────────┼──────────┤│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3669、4948、5669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實││650號│650號│650號││審├──────┼──────────┼──────────┼──────────┤││判決日期│99.07.20│99.07.20│99.07.2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99年度易字第532││判││號│號│號││決├──────┼──────────┼──────────┼──────────┤││判決│99.08.10│99.08.10│99.08.10│││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99年度執保字第116號│││││備註├────────────────────────────────┤││編號1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6月,如易│││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科罰金,以新台幣壹│有期徒刑15年4月││││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日期│99.04.07│99.02.26│99.02.24│├────────┼──────────┼──────────┼──────────┤│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毒│彰化地檢99年度偵│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692號│字第7387號│字第4832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718│99年度易字第865│100年度上訴字第73││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06.30│99.09.30│100.03.09│├─┼──────┼──────────┼──────────┼──────────┤││法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易字第865│100年度台上字第││判││1684號│號│2698號││決├──────┼──────────┼──────────┼──────────┤││判決│99.09.21│99.10.26│100.05.19│││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3139號│││彰化地檢99年度│彰化地檢99年度│││備註│執字第4952號│執字第5401號├──────────┤││││編號12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4月│有期徒刑15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9.03.27│99.04.06│99.03.3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彰化地檢99年度偵│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4832號│字第4832號│字第4832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73│100年度上訴字第73│100年度上訴字第73││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0.03.09│100.03.09│100.03.09│├─┼──────┼──────────┼──────────┼──────────┤││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100年度台上字第│100年度台上字第││判││2698號│2698號│2698號││決├──────┼──────────┼──────────┼──────────┤││判決│100.05.19│100.05.19│100.05.19│││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3139號│││││備註├────────────────────────────────┤│││││編號12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葉春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99.03.27│││├────────┼──────────┼──────────┼──────────┤│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4832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73││││實││號││││審├──────┼──────────┼──────────┼──────────┤││判決日期│100.03.09│││├─┼──────┼──────────┼──────────┼──────────┤││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判││2698號││││決├──────┼──────────┼──────────┼──────────┤││判決│100.05.19│││││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3139號│││││││備註├──────────┤│││編號12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