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2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246號聲請人 鄭玉慧
送達代收人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代理人 張宜鈞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82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4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曹宗鼎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書記官朱名堉股票附表:112年度除字第0002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76-NE-000320至76-NE-00032910100000002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111至79-NE-000112220000003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82-NE-000087至82-NE-000088220000004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83至76-ND-00008755000005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147至79-ND-00015044000006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195至82-ND-00019955000007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79-NC-000096至79-NC-0001005500008天源義記機械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1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