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2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122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1226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喻國政上列受刑人因侵占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2年度執聲付字第15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喻國政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喻國政因侵占等案件,經本院裁判合計有期徒刑2年確定,於民國110年8月24日送監執行,嗣經法務部於112年4月19日核准假釋,而受刑人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10年度審訴字第257號),爰聲請於受刑人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及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琮欽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薛力慈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